12月5日,欧盟官方公报发布(EU) No 1295/2014号法规,修订了(EC) No 669/2009法规的附件I,调整了2015年第一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进口非动物源食品和饲料清单。
该清单每3个月调整一次,删除其中已完全满足法规要求的商品,添加需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商品。此次调整不涉及中国产品,对中国产品加强官方控制的种类仍为两种,一种是芥蓝,另一种是茶叶(不管是否加香料),抽检比例分别为50%和10%,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。
在此,浙江杭州检验检疫局提醒:针对这两种输欧产品,检验检疫部门应继续将农药残留作为明年一季度的重点监控项目,严格出口监控,确保此类输欧产品的质量安全;同时,相关输欧食品企业应继续强化内部管理,严把原料验收关,严格控制原料基地化学投入品的使用,更加注重对欧盟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研究,有针对性地加强药残检测新技术的开发,努力将产品风险降到最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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